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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调控应扩大租赁市场

泉州晚报  2013-07-01 12:53

[摘要] META 房地产调控应扩大租赁市场

房地产调控政策何去何从?有闲钱要不要入市?买房还是先租房?面对近期在银行间市场出现的流动性紧张,房地产市场将走向何方?这些已经成为从企业到市民都普遍关注的问题。

日前,国务院参事、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研究室工业交通贸易研究司原司长陈全生来泉,就房地产未来的调控思路问题做了专题报告。               (记者刘倩 林艳腾)

调控关键在于租售并举

2010年以来,房地产市场上接二连三出现“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政策,然而,购房者却只感受到了房价的一路上涨。尤其今年3月以来,各大城市房地产市场明显回暖。对此,陈全生分析认为,中国房地产当前的问题,不是要调整房地产的调控政策,而是要调整房地产的调控思路。

回顾过去出台的政策,不管是经适房、限价房政策,还是后来出台的限贷、限购、限价政策,都是在“买”字上做文章。陈全生认为,目前的“市场管商品房,政府管保障房”的政策并不全面,市场不仅要“管商品房”,还要“管租赁房”。“把部分居民从销售市场引导到租赁市场,不断完善租赁政策,使居民租房也能住得安稳。”

对于从政策到思路的转变,陈全生给出了几点建议。具体来说,就是要把对住房需求的调控转向更多地对住房供给的调控,要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特别是要大幅度增加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给;要把对单一对销售市场的调控,转变为销售市场与租赁市场并重的调控,把注重买房的调控,转变为买房与租房并举的调控;要把注重新建大量廉租房转向更多地利用现有房屋存量改做廉租房,促使低收入家庭散居、混居于社会之中。

陈全生反复强调,房屋作为一种商品,其价格的升降,根本的决定因素是市场供求关系。目前房地产市场总量上的供不应求格局尚未改变,即使动用行政干预手段,硬性规定房地产商的销售价格,因总量上供不应求,房价依然会在购房者的转手中被抬高。因此要有效解决社会对“人人有房住”的需求,就要不断完善住房租赁市场。

因为我国目前对房屋租赁市场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不少问题。比如,租赁税费高。自住或空房闲置,房主不用缴纳任何税赋,但若将房屋出租,房主作为经营者则要缴税,这是不利于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陈全生认为,国内房地产市场当务之急,还需要建立健全租赁法规,修改完善租赁政策。

未来可能出现住房过剩

要把对房屋销售市场的调控,转变为销售市场与租赁市场并重的调控。陈全生建议,政府可以采用“允许买房,限制卖房,奖励租房,闲置罚款”的调控思路。

就消费者层面而言,针对“租房”和“买房”的一个现实拷问是,在目前中国普通老百姓的家庭观里,“家家有住房”已经成为一种共同追求。尤其对步入婚龄的年轻人来说,拥有住房是“标配”。那么,现实矛盾在哪里?陈全生为现场观众算了一笔账。中国人口是“四二一”的机构:四位老人,两位中年,一个独生子女。六个老人的房子将来都要留给独生子女。“现在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四五十岁以后可能拥有好几套房子。到那时候,房子就过剩了。”

陈全生谈到,在他考察过的一些西方国家,过半群体都是在40岁以后才拥有人生套房。“因此,我建议一部分人不必急于买房,可以先去租房。”他举例说明,一些发达国家的人均住房率70%,租赁占30%。像纽约、名古屋、东京这些城市,2/3租赁,1/3自有。

值得注意的是,在陈全生所给出的一系列数据和图表中,记者留意到,1999年—2009年期间,我国土地购置面积呈现出整体递减的态势,而从2002年—2013年上半年,我国土地购置面积增长与商品房价格增长均呈现出负相关关系。这可能预示着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房地产市场仍然会出现供不应求的关系,住房价格还有上涨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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