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下列廉租住房(租金补助)申请人经市公房管理中心复核和市国土房产局审核,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15天(从2013年9月25日至2013年10月9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国土房产局将按规定确认其申请资格。
记者近日从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获悉,下列廉租住房(租金补助)申请人经市公房管理中心复核和市国土房产局审核,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15天(从2013年9月25日至2013年10月9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国土房产局将按规定确认其申请资格。知情者如发现申请人有隐瞒和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欢迎举报,我们将按规定处理并予保密。举报电话:5108007(市国土房产局房政管理处)、5108056(市国土房产局监察室)、业务咨询:2996137(市公房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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