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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取消购房落户还有2年过渡期 严防哄抬房价行为

厦门晚报  2013-12-10 16:36

[摘要] 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我市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新政要点

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我市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自2016年1月1日(含当日)起,购买我市商品住房,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2013年12月10日前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仍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该通知自2013年12月10日起执行。此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016年1月1日(含当日)起,在厦门买房不再享有落户政策了;买今天之后出让地块所建的商品房已不再带户口。昨日,市国土房产局网站上公布了市政府下发的相关通知。由于购房时间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因此目前还有两年的“过渡期”。

购房者想买房落户的,得赶紧凑钱了

采访中发现,随着购房落户政策的“终结”,一些打算买房但还没下手的人有点着急了。在我市购房落户,要取得房产证才能迁户口,从购房到落户一般要三年左右。

得知新政出台,市民李先生很庆幸下手早。他在厦门工作多年,因为没有户口,妻子孩子一直留在老家郑州。几年前,他咬咬牙借了不少钱,在海沧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住宅,一家人终于成为了新厦门人,儿子就读海沧北师大附小,他也可以安心工作了。

对漳州角美一家台企工作的小周来说,这个新政打乱了他的计划。他和女友都不是厦门人,因为女友选择到集美工作,他从浙江来到了厦门。他说,很喜欢厦门的居住环境,本想攒两年钱在岛外买套房,把结婚落户的事情一并搞定,“就现在的形势来看,得赶紧凑钱买房了”。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政策调整,在短期内对希望在厦门购房安家的外来人群,尤其是厦门周边如龙岩、漳州、泉州等地的购房者,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这部分人主要是看好厦门教育资源和宜居环境,希望落户厦门,帮助子女就学或家人养老。

管理部门 “哄抬房价”无法登记,请市民举报

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新政有利于促进二手住宅流通。随着一手商品住宅丧失购房落户的优势,一定程度上减少一手商品住宅需求压力,形成合理的房地产市场结构,缓解供求矛盾,有利于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更有利于盘活我市房源存量。

有开发商代表表示,如果有能力在两年过渡期内把符合“购房落户”政策的楼盘开发出来,还是会选择加快节奏。

一家房产营销策划公司负责人说,不排除有房地产商会借“购房落户”进行炒作甚至抬高房价。海沧生活区开发已经处于饱和状态,购房入户政策取消后,预计角美等厦门周边地区的房价将上涨。

不过,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表示,目前我市对楼盘开盘实行价格预审,报价实行一房一价。如果发现开发商有“哄抬房价”的行为将无法实现登记备案,欢迎市民监督举报。

业内人士分析:政策调整后,外地人群购房比例会有所下降,减缓新增人口上升速度,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财政和公共支出等多方面压力,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本次新政极有可能是为户籍管理新政做铺垫,厦门将来或出台新的户籍政策,解决无户籍的外来人员子女教育以及医疗保障等问题。从长远来看,厦门楼市还是会趋向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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