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近日开始向市民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2月18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根据草案,厦门的保障性住房今后可能将全部改为租赁房。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近日开始向市民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2月18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根据草案,厦门的保障性住房今后可能将全部改为租赁房。
修订前的条例规定,社会保障性住房包括租赁和购买两类,并划分了廉租住房、保障性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商品房等品种。由于品种繁多,对应申请条件、程序各不相同,造成老百姓理解困难甚至产生争议。
此次修订,社会保障性住房“可租可售”将调整为“只租不售”。同时,《草案》还删除了原条例中关于租转购的内容。
《草案》还提出建立信用档案制度,为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建立信用档案。申请家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草案》自公布之日起至2月18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行政中心西楼市人大城建环资委(邮政编码:36101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字样;(二)将意见发至电子邮箱:zouwenyi@xmr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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