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市场 > 正文

房产中介费随房价高涨被质疑 支招:购买前可还价

海峡导报   2016-11-09 08:37

[摘要] 今年10月份以前,厦门房产几乎是翻倍地上涨,这也直接导致二手房产中介费的高涨,十万甚至几十万的房产中介费成了几乎 购房者必不可少的一笔开支。

今年10月份以前,厦门房产几乎是地上涨,这也直接导致二手房产中介费的高涨,十万甚至几十万的房产中介费成了几乎 购房者必不可少的一笔开支。

导报记者调查发现,2014年6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决定放开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随后,厦门也放开二手房中介费的 指导价,开始实施市场调节价至今。随着房价的高涨,中介费也跟着水涨船高,不少购房者声称,10多年来,房产中介做的服务内容并没有随着房价上涨而变化,而中介费却涨了几倍甚至十几倍,这钱交得有点“冤”。

购房者 中介费随房价上涨不合理

2016年春节一过,厦门房价“嗖嗖嗖”一直往上涨,想要换房的黄女士也加入了购房大军,一套价值为400万元的房子,中介费按房价的2.5%计算便要缴纳十万的中介费。而她在2009年买的价值70万的房子,中介费也才17500元,相差超过5倍。她觉得中介做的无非就是提供房产信息、带购房者看房屋,以及办理过户手续而已,购房者多付的4倍多的钱买来的服务却未见有什么不同。

黄女士表示,“中介在前期带我看房子的时候,确实很辛苦,但在成交之后经历的每个阶段,包括房屋评估、房屋审核、资质审查等,都是一些流程而已,并没有多少技术含金量,感觉 不值, 不合理。我自己经历这个买卖之后,觉得我在业务上都不会比中介业务员差。”类似黄女士想法的购房者目前有 多的人。

中介机构 房价2.5%的中介费并不高

对于目前动辄十万以上的房产中介费,很多购房者都抱怨过高。据了解,在2014年 放开指导价实行市场定价时,一些网络公司就尝试用0.5%中介费来占领市场,可惜没多久又上调回到了1.5%,与传统中介差距并不明显。

厦门高鹏房产总经理傅强告诉导报记者,动辄十万甚至几十万的中介费,并不是只交给了经办人,每一次的交易都需要公司调配不少人力,国外有些国家除了收取中介外,还收取一定的交易保障服务费。

傅强进一步解释说,由于二手房交易的复杂性质,一旦出现纠纷,赔偿的金额 大,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这不是中介费能够覆盖的,因此厦门2.5%的中介费是在情理之中,毕竟公司是要盈利的。

厦门濠鑫房屋代理负责人黄女士从事房地产行业已有十几年的时间,切身感受到厦门房价的迅猛上涨,她认为,购房者往往只看到自己付出的中介费,却没有看到,房产中介公司的店租、员工工资也在跟着房价上涨而上涨,再加上同行业的激烈竞争,往往一个小区就有四五家房产中介门店,使总的运营成本不断上涨。所以目前向客户收取1%多的中介费并不高。

调查

厦门目前实行市场调节价

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林永洪告诉导报记者,2014年8月,厦门调整了一次房产中介费,从之前实施的 指导价,至调整后的实行市场调节价。

厦门市场房产中介费价格目前主要在1%-2.5%不等,2.5%就是 规定的上限。从范围内来看,厦门这一收费标准不高也不低,比如深圳的中介费率限额为3%,北京的为2.7%,南京的为2.4%,上海的为2%。

他表示,厦门一些大型房产中介机构自2014年后一直在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未来,厦门或将试行套餐点单式报价,打破了以前单一的报价模式。也就是说,客户根据自己所需要的服务内容支付相关费用,这有利于从原先的价格战向服务战转变。

支招

购买前可跟中介机构“还价”

陈先生是个房产 者,买房卖房经历不少,谈起房产中介费颇有心得。他说,每家房产中介机构的中介费均不同,他付过的中介费高的有2.5%和2%,低的有1.5%和1.0%,更低的仅为0.8%。

导报记者通过走访发现,有的还价的空间少,其他像高鹏、锴诚等厦门大型房产中介连锁机构都有一定的“议价”空间,而小型中介机构甚至可以打到3折。

陈先生建议,购房者在看房屋前要跟房产中介人员协商好中介费,以免后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目前由于 调控,大部分购房者都在观望,这时,就可以和房产中介机构“大杀价”。

据了解,国外早已有了一套完整的信息公开体系,而国内目前尚没有,在中介交易过程中也没有信息披露制度,都需要买家自己去收集和甄别。

值得提醒的是,厦门目前的房屋中介服务收费不再实 府指导价,只提供一个市场上限调节价,即双方各支付房款的1.25%或由一方支付房款的2.5%,具体由中介公司和购房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千万不要中了中介公司谎称实 府定价或 指导价的套路。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厦门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 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