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报讯 我省将加大力度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省内九地市将相应调整完善各自落户政策,除超大和特大城市外,其余城市不得以积分的形式设置落户限制
我省将加大力度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省内九地市将相应调整完善各自落户政策,除超大和特大城市外,其余城市不得以积分的形式设置落户限制。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的《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明确了上述内容,厦门新的户口迁移政策可望在今年3月底前制订出台。
今年起,四类重点人群的落户限制将有所放宽,这四类人群分别是: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高校毕业生、取得就业地认证的初级工以上《岗位技能资质等级证书》的人员、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者高等教育文凭且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这四类人员可以按照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共地址的顺序,将本人户口迁入就业地。
同时,全省还计划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落户问题。除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外,其他城市不得采取积分制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以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依据,合理确定落户条件。
《方案》有针对性地出台了“拓宽落户通道”的政策,要求省内各设区市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同时要调整完善各自的落户政策。
不过,记者了解到,省里此次出台的只是大的方向性方案,具体户口迁移、落户的相应政策要由省公安厅牵头制订出台实施。譬如,合法稳定住所的界定及相关落户政策、就业所在地公共地址落户等都属于比较新的政策,实际操作过程中尚有不少难点需要突破。
不仅如此,省内厦门、福州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由于城市承载能力等原因,在农业转移人口、新生代农民工落户等问题上也比较特殊,《方案》要求三地在今年3月底前专门针对这些人群制订出台具体户口迁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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