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7月1日起,龙岩调整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个人最高月缴2966元,月缴64元。
从7月1日起,龙岩调整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个人月缴2966元,月缴64元。
届时,中央驻岩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24720元,缴存比例为12%,月缴存额为2966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5932元。除中央驻岩单位外,龙岩市其他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4832元,缴存比例为12%,月缴存额为178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3560元。
此外,据龙岩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标准,缴存比例为5%,龙岩市本级、新罗区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50元。漳平市、永定区、上杭县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38元。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28元。
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按以上标准,于2017年7月10日前,携带相关材料送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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